为进一步健全辖区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,平湖市局立足监管职责,坚持“企业自律、监管引导、长效推进”原则,扎实开展化妆品企业年度自查工作,推动辖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一是强宣传筑共识,压实企业主体责任。全方位普及化妆品企业年度自查的核心意义与刚性要求,通过工作交流群推送、电话精准告知、现场走访宣讲等多元形式,清晰明确告知企业自查的核心范围、重点内容、时间节点及填报规范。同步组织召开化妆品企业年度自查线上培训会议,围绕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《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》等核心法规,开展针对性政策解读与实操指导,引导企业深刻领会自查工作对保障产品合规、推动企业长效发展的重要意义,切实转变思想观念,增强主动自查、规范自查的行动自觉,推动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。
二是强指导优服务,破解企业自查难题。落实自查工作专人负责制,明确对接专员,及时回应企业自查过程中的各类咨询诉求,高效解决企业实操困惑。针对企业反映的共性问题,梳理形成答疑清单,通过集中宣讲、线上推送等方式开展统一解答,实现“解决一个、覆盖一片”;针对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难题,推行“一对一”精准帮扶模式,深入剖析问题根源,提供可落地的指导方案。结合助企服务行动,实地查看自查工作推进情况,聚焦原料采购验收、生产加工管控、成品检验放行、标签标识规范等关键自查环节,开展现场指导,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当场反馈、明确整改方向。
三是强审核严把关,强化自查工作实效。对企业提交的年度自查报告实施全方位、精细化审核,重点核查报告内容的完整性、自查数据的真实性、问题排查的准确性,坚决杜绝自查走过场、报告流于形式的现象。对内容缺失、数据有误、逻辑不清的自查报告,责令企业限期补充完善、重新报送;对自查流于表面、问题排查不深入的企业,下达整改通知,责令其重新开展全面自查。同时,将企业自查落实情况与年度监管工作紧密结合,对自查工作落实不力的企业,纳入重点监管对象,强化后续监管力度,倒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确保年度自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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